阅读尼采之二:关于习俗
尼采:
“道德使人愚昧。——习俗代表了前人的经验,代表了他们对于有用的或有害的东西的看法——但是,习俗感(道德)关心的却不是这些经验本身,而是习俗的长存不灭、神圣不可侵犯和不容争辩。因此,习俗感有碍新经验的获得和旧习俗的修改,道德成了创造更新更好习俗的绊脚石:道德愚民。”
“对于惯例的思索。——数不清的习俗规定都是人们根据某些非常事件在匆忙之间做出的,它们很快就变成不可理解的了;我们既不能确切地断定隐藏在这些规定后面的意图,也搞不清违反这些规定所带来的惩罚的性质,我们甚至在仪式的执行方面也会发生疑问——然而,随着我们对它的绞尽脑汁的思索的急剧增加,我们思索的对象的价值也就成倍增长,而一种惯例的最荒唐的部分最后竟然变成了不可触犯的金科玉律!”
“我们对于一切以习俗面目出现的信念来者不拒,这意味着我们是虚伪的、怯懦的和懒惰的!——那么,虚伪、怯懦和懒惰是道德的前提条件吗?”
对于已经变化的经验,习俗往往是一种压抑的力量,有时完全没有道理,比如说,河北一些农村至今保留女人不可以上桌陪客人吃饭的习俗,这一习俗表现为一种不容争辩、不可更改的蛮横力量。再如,婚前保持童贞的习俗本来是法定婚龄15岁时形成的习俗,在法定婚龄推迟至20岁的今天,还要求所有人遵守就成了压抑人和束缚人的力量。中国历史上最典型的例子:缠足。